【璞石麗緻】住宿價目表INFO

<住宿價目表>

各房型定價表

2F – 3F 悅景客房 | NT$8,000

2F – 3F 賞溪客房 | NT$9,900

­­        4F 觀雲套房 | NT$12,000

­        4F 聽泉套房 | NT$16,000

­        4F 璞石套房 | NT$26,000


《 注 意 事 項 》

· 以上定價需另加收10%服務費。

· 旺季期間(11/01-03/31),每房依定價加收NT$300+10%。

· 入住時間: 15:00以後,退房時間: 12:00之前。

· 加床加價:NT$1,500(含早餐),每房限加乙張。

· 住宿期間可享大眾湯免費入場2次(限入住後和退房前當日,可各免費一次使用)。

· 本飯店全面禁止吸菸,並謝絕動物入住,謝謝您的合作。

· 房價及營業時間如有變動,依飯店現場公告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
 訂房優惠專案請洽 02-2661-8000 官網訂房

<備註>

※大眾湯分為三梯次:A. 08:00-12:00 | B. 12:30-17:00 | C. 17:30-21:30。

※大眾湯固定週一保養維護,服務時間:下午13:00 至 21:30,最晚於20:30前入場。 (仍採分梯次入場)

※大眾湯每週二到週日服務時間為:早上08:00 至 21:30,最晚請於20:30前入場。 (仍採分梯次入場)

※大眾湯皆為男/女分開裸湯,恕不接待12歲(含)以下及身高未滿120公分之孩童。

※70歲(含)以上年長者使用大眾湯,需由一名同性人員陪同方可使用。


定金規定 :
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106年7月21日,觀宿字第1060600630號函
發布之[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(原名稱: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)]規定:

第六條 (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)
飯店收取定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30%,但預定住宿日為3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,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50%

第七條 (旅客退訂時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退還)
※住房定金為訂房後三天內須先預付總住宿房費之30%定金。
※於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。
※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80%。
※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70%。
※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60%。
※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50%。
※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30%。
※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0%。

 

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各項規定

 
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洽詢
洽詢專線 (02)2661-8000 轉 客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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